该区域办事处将工作重点放在该区域选定的优先主题上,特别是对于加强国家机制和反对歧视的需求。南亚国家有着保护人权的完善法律制度和规范性框架,但在能力、安全和承诺上的差距限制了这些制度的执行。国家机构在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和斯里兰卡等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该次区域其他国家也有出现新机构的前景。在整个区域,还有许多关注妇女、儿童、种姓和少数民族权利的专业委员会。
为使次区域各国更密切地参与,在其初始阶段,区域办事处将把工作重点放在与尚无人权高专办代表/代表处的国家建立双边合作关系上。这些国家包括:孟加拉国、不丹、印度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作为其开发阶段的一部分,该区域办事处将与会员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活动者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协商,找出相关的优先主题。
西亚和南亚办事处还将为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启动关于建立区域人权机制可能性的讨论,提供理想的条件。在这方面,该区域办事处将与区域组织(尤其是南盟)就人权领域合作的可能性进行密切磋商。南盟已经通过了一部社会宪章和关于贩卖人口、妇女和儿童的公约。东盟也可能为制定新的次区域人权机制提供其他机会。该区域办事处还将通过发布专题报告和声明提高对共同关心的问题的认识。
人权高专办将与联合国其他机构、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国家机构和区域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为解决区域人权挑战开展活动和制定方案。这将有助于在人权领域(特别是关于有罪不罚、薄弱体制和歧视)交流经验和最佳做法。
该区域办事处将通过转交个人投诉和协调任务负责人的访问,进一步参与特别程序的工作。该区域办事处将倡导对条约的批准、开展报告工作和后续行动,并协助各会员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为普遍定期审议做好筹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