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信息

人权高专办在亚太区的人权方案
2008年至2009年
2006年至2007年(英文)

由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设立的国别任务(英文)

对特别程序的开放式邀请(英文)

该地区人权理事会成员国

孟加拉国2012年
中国2012年
日本2011年
马来西亚2013年
马尔代夫2013年
巴基斯坦2011年
大韩民国2011年
泰国2013年

自愿许诺和承诺(英文)

活动日程

No events

出版物

人权高专办—西亚和南亚区域办事处(2008年至2009年)

人权背景


该区域办事处的工作覆盖南亚和西亚的国家,包括: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印度、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马尔代夫、尼泊尔和斯里兰卡。

南亚和西亚次区域面临着多样化的人权机遇和挑战。例如,阿富汗和尼泊尔等国面临着冲突后过渡时期的不安全、排斥和缺乏过渡期司法等重大问题。民主体制和法治处于孟加拉国和马尔代夫改革的边缘。在阿富汗、印巴地区和斯里兰卡等数个国家,冲突持续不断,因而造成了侵犯人权和流离失所等问题。

完善的法律制度虽然存在,但法律的实施和执行依然薄弱,“有罪不罚”仍是一个问题。对许多人来讲,获得司法制度援助是相当艰难的,反映在了妇女和其他群体在社会和宗教传统上受到的影响。贫困是许多侵犯人权案件的根源,造成了贩卖人口和剥削儿童等具体问题。活跃而茁壮成长的民间社会和媒体,在整个地区的人权和其他社会问题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优先事项


该区域办事处将工作重点放在该区域选定的优先主题上,特别是对于加强国家机制和反对歧视的需求。南亚国家有着保护人权的完善法律制度和规范性框架,但在能力、安全和承诺上的差距限制了这些制度的执行。国家机构在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和斯里兰卡等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该次区域其他国家也有出现新机构的前景。在整个区域,还有许多关注妇女、儿童、种姓和少数民族权利的专业委员会。

为使次区域各国更密切地参与,在其初始阶段,区域办事处将把工作重点放在与尚无人权高专办代表/代表处的国家建立双边合作关系上。这些国家包括:孟加拉国、不丹、印度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作为其开发阶段的一部分,该区域办事处将与会员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活动者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协商,找出相关的优先主题。

西亚和南亚办事处还将为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启动关于建立区域人权机制可能性的讨论,提供理想的条件。在这方面,该区域办事处将与区域组织(尤其是南盟)就人权领域合作的可能性进行密切磋商。南盟已经通过了一部社会宪章和关于贩卖人口、妇女和儿童的公约。东盟也可能为制定新的次区域人权机制提供其他机会。该区域办事处还将通过发布专题报告和声明提高对共同关心的问题的认识。

人权高专办将与联合国其他机构、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国家机构和区域组织建立伙伴关系,共同为解决区域人权挑战开展活动和制定方案。这将有助于在人权领域(特别是关于有罪不罚、薄弱体制和歧视)交流经验和最佳做法。

该区域办事处将通过转交个人投诉和协调任务负责人的访问,进一步参与特别程序的工作。该区域办事处将倡导对条约的批准、开展报告工作和后续行动,并协助各会员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为普遍定期审议做好筹备工作。


联系信息

总部

驻地行动与技术合作司
瑞士日内瓦

亚太科
电话:+41 22 928 9659
瑞士日内瓦

区域办事处/中心

太平洋
斐济苏瓦

2008年至2009年
2006年至2007年(英文)
区域代表
电话:+679 3310 465 3
传真:+679 3310 485
地址:Level 5, Kadavu House
C/- UNDP, Private Mail Bag, Suva, Fiji
电子邮件:matilda.bogner@one.un.org

东南亚
泰国曼谷

2008年至2009年
2006年至2007年(英文)
区域代表
电话:+662 288 1496
传真:+662 288 3009
地址:UNESCAP, UN Secretariat Building , 6th Floor, Room 0601 A
Rajdamnern Nok Avenue,
Bangkok 10200 , Thailand
电子邮件:alizadeh@un.org
http://bangkok.ohchr.org/

(行政助理)
电话:+662 288 2585
电子邮件: muangsiri.unescap@un.org

(小组助理)
电话:+662 288 1235
电子邮件:pattarasermpong@un.org

西亚和南亚
2008年至2009年

其他人权高专办事处

阿富汗
柬埔寨
尼泊尔
巴基斯坦
斯里兰卡
东帝汶

专题报道

亚太区人权会议

链接

联合国在亚太地区的国家工作队(英文)

其他联合国网站链接

外部链接

国际刑事法院(英文)

日内瓦公约(英文)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英文)

难民公约(英文)

国家机构(英文)

注:人权高专办不对外部链接的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