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顾问是应联合国驻地协调员的请求而被派驻的,其目的是为驻地或人道主义协调员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提供人权方面的建议,并与国家工作队就能力建设和在工作中实现人权主流化开展密切合作,同时支持他们与国家有关机构合作,包括应各国当局要求提供建议。他们支持驻地协调员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将人权整合到其方案战略和实施过程中。他们还为驻地协调员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就建立和加强国家人权能力的战略提供建议,并应政府和其他国家利益攸关方的要求,就加强国家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能力提供建议。人权顾问的经费原则上由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根据双方的费用分摊协议提供。
截至2010年底,人权高专办在厄瓜多尔、乍得、大湖地区(布琼布拉)、洪都拉斯、肯尼亚、摩尔多瓦共和国、尼日尔、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俄罗斯联邦、卢旺达、塞尔维亚、南高加索(总部设在第比利斯,覆盖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和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拥有十六名人权顾问。在阿尔巴尼亚、印度尼西亚和尼加拉瓜的人权顾问的工作已中止。2011年,预期人权顾问会被派驻到乍得、乌克兰和马达加斯加。
各驻地代表/代表处的详情可在“战略管理计划(英文)”的相关部分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