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权利与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为世界各地那些数以百万计生活在赤贫中的人带来了希望。事实上,使发展权利成为现实的愿望是为争取实现国际公认的全球发展目标——千年发展目标的基础。
八项千年发展目标——减少贫困、饥饿和疾病和促进两性平等、教育、环境可持续性和全球伙伴关系是相互关联的,要实现这些目标,就需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这是目标8所阐明的,坚定不移地开展国际合作和援助,以实现所有千年发展目标的共同责任。
发展权利的有效落实,需要有意义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以及各级基于人权的政策连贯性和协调工作。它要求国际社会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活动机会的、无结构性障碍的全球环境。除了透明、平等、参与、问责制和不歧视等原则外,发展权利还集成了国际合作的原则。国家和国际各级都应遵循这些原则。
经社理事会“发展权利和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特别活动
2011年7月12日,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举办了一次关于发展权利和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特别活动,以纪念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二十五周年(查看活动背景资料)。
认识到高级专员将发展权利主流化和加强各成员国、发展机构和国际发展、金融和贸易机构之间全球伙伴关系的任务,以及经社理事会作为联合国授权协调十四个联合国专门机构、职司委员会和五个区域委员会经济和社会工作主要机关的作用,此次特别活动的目的是:
- 讨论《发展权利宣言》中所概述的发展权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联合国系统内的目标、方案和各发展合作伙伴的活动;
- 协调与各联合国机构关于将发展作为一项人权的对话;
- 就如何使整个系统在落实发展权利的过程中保持政策和行动、责任制和问责制的一致性交换意见;
- 审议如何使促进发展权利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八相互作用,以及从2015年及其后的角度来看,联合国系统如何利用这些协同作用;
- 找出为落实发展权利而进行合作和协调的倡议和关键领域。
此次特别活动由经社理事会副主席兼孟加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穆明(Abulkalam Abdul Momen)大使阁下主持,并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女士协同主持。
人权理事会主席兼乌拉圭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劳拉•杜佩•拉萨尔(Laura Dupuy Lasserre)女士阁下,以及国际问题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兼牛津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名誉教授亨利•舒(Henry Shue)教授,发表了专题演讲,随后进行了互动对话和即席发言。主管经济和社会事务副秘书长沙祖康先生致闭幕词。
致辞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