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UNAMI)人权办公室成立于2004年。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的人权主任也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伊拉克的代表。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以公正的方式开展一切活动,旨在协助伊拉克政府推动和保护人权。联合国安理会第1546号决议(2004年)任命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主要负责“推动人权保护、民族和解以及司法和法律改革,从而加强伊拉克的法治”。应伊拉克政府要求,这项任务每年由安理会延长一次。人权高专办协助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开展活动,提供具体人权问题方面的指导与专家建议,以此支持其工作。
活动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人权办公室与政府和民间社会合作,支持不加歧视地推动和保护所有伊拉克人的人权。在此方面,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人权办公室与发展署、妇女署、难民署和儿基会等其他联合国基金、机构与方案密切协作。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人权办公室与政府和民间社会合作,它的工作关注保护平民免受武装冲突和暴力影响、推进法治、保护被拘禁或在法庭受审的伊拉克人的权利、妇女儿童的权利、残疾人权利、少数群体成员权利以及言论自由权。人权办公室和联合国伙伴一道协助设立了伊拉克人权独立高级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了有关执行2010年普遍定期审议进程建议的国家行动计划,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的内容,例如获得保健、教育、住房和就业问题。
人权办公室开展的活动包括:监测并报告人权状况,与政府和其他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行为者一同进行宣传,培训政府官员、安全部队和司法人员,人权教育与提升意识活动,培训民间社会成员掌握进行人权宣传、监测和报告的方式方法。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发布的定期人权报告请见http://unami.unmissions.org/Default.aspx?tabid=3174&language=en-US
联合国伊拉克援助团人权办公室与人权高专办协作,指导并协助政府和民间社会与国际人权机制开展互动,包括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人权条约机构和普遍定期审议的互动。
除了在巴格达,人权办公室在巴士拉、埃尔比勒和基尔库克也安排了人权官员,在摩苏尔则有少量驻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