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

关于第9条的一般性意见草案——征求意见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人身自由和安全权以及免受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一般性意见草案。

征求意见:

2014年3月,在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10届会议上,委员会确定了对有关《公约》第9条的一般性意见草案的一读,并邀请所有感兴趣的利益攸关方对委员会草案提供意见(见下方)。

委员会已经在2012年10月25日的第106届会议上举行了半日一般性讨论,由此开始了起草一般性意见的进程。这场活动聚焦于国家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学界的意见,为此次讨论提交的材料可在以下链接查看(http://www.ohchr.org/CH/HRBodies/CCPR/Pages/GConArticle9.aspx)。在第107届会议上,委员会开始了对草案的一读,并在第110届会议上完成了审议。

所有利益攸关方,包括会员国、其他联合国和区域人权机制、联合国组织或专门机构、国家人权机构、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和学界都受邀提供其书面意见至:kfox@ohchr.orgsthodiyil@ohchr.org

提交的材料应该:

  • 以秘书处使用的某种语言提交——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
  • 以WORD格式提交;
  • 提交的材料会在本网页公布,不必提供打印版
  • 提交的材料不会被翻译

截止时间:

意见必须在2014年6月1日前提交。为了便于委员会工作,将严格遵照此截止日期。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交材料都不会在本网页公布。

关于第9条——人身自由和安全权以及免受任意逮捕和拘留——的一般性意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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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提交材料

在提出延期请求后迟至6月10日收到的晚交材料(6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未予公布)

6月10日后收到的且在一般性意见通过前不予公布的晚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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