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支助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参与人权理事会工作的资源信托基金

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如何申请参与人权理事会届会的基金?

每届会议中可根据适用的联合国旅行规则向每个国家提供一张经济舱往返票和每日的生活津贴。

感兴趣的代表团应尽量在希望出发的时间六周前向办事处提交申请。出发前四周可作出旅行安排,但可能出现延误或不太理想的行程。

请将申请及以下材料一同发送至sidsldc@ohchr.org

  1. 一份国家当局的官方认证信
  2. 旅行者的全名
  3. 其护照扫描件,护照至少应在返回后2个月仍未过期
  4. 任何特殊要求(素食主义者,残疾人等)

 

 

 

 

 

 

 

 

 

 

 

 

 

 

 

 

 

 

 

 

 

议事规则
背景文件

人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图(英文)

联合国大会关于设立人权理事会的第60/251号决议(2006年)

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人权理事会“体制建设一揽子计划”(2007年)

人权理事会第16/21号决议:审查人权理事会的工作和运作情况(2011年)

联合国大会第65/281号决议:审议人权理事会(2011年)

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的报告(2004年)

秘书长的报告:“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2005年)

秘书长的报告增编:秘书长关于人权理事会的说明(2005年)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2005年)

人权委员会不限成员名额的非正式磋商摘要(2005年)

有关增强人权委员会工作方法的文件汇编(英文)(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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