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是评估并公开报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人权状况,并与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其他团体一同促进国际合作。特别报告员会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进行定期访问或随特派团访问,并每年向人权理事会报告。人权高专办为其提供后勤和技术援助。现任特别报告员S. 迈克尔·林克先生(S. Michael Lynk)(加拿大)于2016年被任命。
该名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授权源于人权委员会1993年通过的决议。该任务授权要求特别报告员:
(a) 调查以色列自1967年以来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违反国际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1949年8月12日签署的《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的原则和基础的情况;
(b) 接收来文、听取证词并使用其认为履行任务所需的程序模式;
(c) 向人权委员会届会报告其结论及建议,直至以色列结束对这些领土的占领。
特别报告员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独立专家,负责跟进并报告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不是联合国员工,不从联合国领取工资,不为任何政府或利益集团工作,从而使其保持独立性。特别报告员的独立专家身份使其不同于人权高专办国家办事处,日内瓦人权高专办向特别报告员以及所有特别程序负责人提供秘书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