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由来自于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私营或公共实体的自愿捐赠供资。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运作和履行其任务,基金需要定期得到支助。
基金可以依照已经支付并经联合国司库正式登记的捐赠,以及经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确定的任何历年余额,来作出差旅费资助拨款。
邀请捐赠者每年向基金会进行捐赠。世界土著人民大会成果文件第38段邀请“会员国并积极鼓励私营部门和其他机构向联合国援助土著人民自愿基金进行捐赠...这是尊重和促进全世界土著人民权利的手段”。
有关如何向基金进行捐赠,请联系基金秘书处。
我们要感谢下列国家在2020年提供的慷慨支持。
联合国援助土著人民自愿基金 捐赠国名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1. | 澳大利亚 |
| 2. | 智利 |
| 3. | 芬兰 |
| 4. | 德国 |
| 5. | 墨西哥 |
| 6. | 罗马教廷 |
| 7. | 挪威 |
| 8. | 秘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