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作人员在也门遭拘留,其中包括八名人权高专办员工
人权高专办呼吁立即释放所有被拘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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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所设特别基金为进一步防范酷刑提供了独特机会。
特别基金支持:
特别基金的工作重点是支持国家防范机制。每个缔约国在《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对其生效后的一年内应指定国家防范机制。在建立独立高效的国家防范机制方面,它们往往需要支持。
国家防范机制负责定期查访剥夺自由的场所,审查被关押人员的待遇,查明实施酷刑和虐待的风险,并就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向有关当局提出建议。国家防范机制的正常运作对于预防被剥夺自由者遭受酷刑和虐待至关重要。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6条,特别基金于2011年设立。特别基金由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管理,并听取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咨询意见。
特别基金完全依靠自愿捐款。向基金捐款有助于开展旨在防范酷刑的针对性实地行动。特别基金接受各国政府、政府间组织和私营实体(包括公司、基金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捐款。
特别基金于每年1月1日至3月1日开放申请。缔约国、国家防范机制、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均可提交申请。仅有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访问报告已公布的国家所开展的项目,或申请教育方案的国家防范机制具有申请赠款的资格。
特别基金资助的项目对四大地区的十一个国家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
2023年秘书长关于特别基金的报告报告涵盖特别基金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活动。查阅第A/HRC/55/33号文件
2022年秘书长关于特别基金的报告报告涵盖特别基金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活动。查阅第A/HRC/52/58号文件
邮寄地址:United Nations Special Fund, OHCHR-UNOG,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41) 2291759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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