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专题报告 A/HRC/43/53:关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权的良好做法 - 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已发布 2019年12月30日 联合国文号 A/HRC/43/53 分享 在本报告中,与享有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特别报告员说明了各国在承认生活在安全、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中的权利以及落实这项权利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素方面遵循的良好做法。80%以上的联合国会员国(193个会员国中的156个)现已在法律上承认这项基本人权。程序性要素是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司法救助和有效补救。实质性要素包括清洁空气、安全气候、获得安全饮用水和适当卫生设施、健康和可持续生产的食物、无毒的生活、工作、学习和娱乐环境以及健康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在全球环境危机背景下,加速传播和采用保护人权的良好做法势在必行。 发布方: 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人权特别报告员 致 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三届会议 版本 查看可供下载的官方语文版本 See also Special Rapporteur on human rights and the environment 标签 环境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