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作人员在也门遭拘留,其中包括八名人权高专办员工
人权高专办呼吁立即释放所有被拘留者。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强迫失踪侵犯了失踪者的多项权利:
若干国际法律文书对防止强迫失踪作出规定:
强迫失踪还侵犯了受害者及其家人和社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项权利。强迫失踪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障的多项权利产生影响,例如:
强迫失踪受害者及其家人遭遇的严重经济困难通常由妇女承担。妇女往往奋战在寻找失踪家庭成员的最前沿。她们以此身份可能会遭受恐吓、迫害和报复以及基于性别的歧视和暴力。当妇女本身是失踪事件的直接受害者时,她们特别容易受到性暴力和其他形式的性别暴力。
儿童也会成为失踪事件的自接或间接受害者。儿童的强迫失踪违反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多项规定,包括个人身份权。由于失踪事件使儿童失去双亲之一也构成对儿童人权的严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