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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专家:水是所有人的共有物品

2024年11月6日

2018年3月21日,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基贝拉贫民窟的一处取水点,一名男子用自来水洗脸。
来源:欧新社-埃菲通讯社/DAI KUROKAWA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佩德罗·阿罗霍-阿古多表示:“我们从自然界中获得的水资源用途多样,必须作为共有物品加以管理。水是必须人人都可获得的共享物品,不得被任何人占有。”

阿罗霍-阿古多在其报告中将水定义为一种共享的、维持生命的资源,应由国家负责管理。他还指出,各国应采取基于人权的方法来管理水生生态系统和水循环,而不是将水作为应按照市场逻辑经营的商品。

他解释道:“从新自由主义视角而言[…]能否获得和使用水并从中获益应取决于个人支付费用的能力,但事实上,获得信息与管理的权利掌握在负责这些服务的企业多数股东手中。这与水作为共有物品的概念相矛盾,也有悖于基于人权的水管理方法。”

专家进一步指出,应采取基于人权的水资源管理方法,并强调水是区域人口定居、社会凝聚力和人类社会共存的关键。

阿罗霍-阿古多概述了用水的三项道德优先顺序,以协助各国制定水资源管理的规范和立法:“生命用水”,即个人和集体维持生命和人类尊严所必需的水;“用于符合普遍利益的功能、用途和服务的水”,即被社会视为符合普遍利益的用水;以及“经济发展用水”,即用于采掘业和大规模农业等生产活动的水,这些活动能够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他还强调了“辅助性”的重要性,比如让地方社群参与水资源治理,尤其是要承认水是一种共有物品。他表示:“[这]需要让社群参与进来并负责水资源的管理。”他还倡导在地方、流域甚至跨境和全球各级实施非营利治理。

他还呼吁加强国际合作,以保护水资源免受日益加剧的气候变化威胁。

阿罗霍-阿古多在其报告中就如何将水资源和水生系统作为共有物品进行管理向各国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基于以下四项原则促进用水的战略:不恶化,即避免向生态系统排放会导致水生系统恶化的有毒物质;恢复,即让污染制造者承担成本;成本回收,这意味着水和卫生设施服务的收费应与其实际成本相匹配;成本效益,即考虑所有可能选项并选出成本效益最高的方案来实现目标。专家还建议采用不歧视、平等参与、透明度和问责制等人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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