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机构 禁止酷刑委员会 个人来文 禁止酷刑委员会 分享 Navigation Blocks 关于委员会 概览 简介 委员 缔约国会议和选举 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 年度报告 声明 一般性意见 报告准则 法律框架 《公约》 《公约》背景简介 《任择议定书》 来文和调查 个人来文 调查程序 报复问题 参与 为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准备的信息 关于条约机构 简介 条约机构的作用 认证 报复行为 选择 选择 Navigation Blocks 关于委员会 概览 简介 委员 缔约国会议和选举 议事规则和工作方法 年度报告 声明 一般性意见 报告准则 法律框架 《公约》 《公约》背景简介 《任择议定书》 来文和调查 个人来文 调查程序 报复问题 参与 为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准备的信息 关于条约机构 简介 条约机构的作用 认证 报复行为 禁止酷刑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来自声称是本公约缔约国违反规定之受害者个人或团体提出的或其代理提出的个人来文,也被称之为个人申诉。 为了使委员会能够接受个人申诉,有关缔约国必须接受个人申诉程序(第22条),以此承认委员会的权限。点击此处查看。 申诉程序 个人申诉表格与指导说明 《联合国人权条约下的个人申诉程序》概况介绍 所有条约机构申诉程序的一般资料 个人申诉的一般资料 近期申诉 委员会每年发表一份清单,列明一年中接受的所有申诉。这份清单并不全面。 在判例数据库*中浏览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出的申诉 后续行动报告 如何提交申诉 请使用在线提交表提交投诉。 了解更多信息: 条约机构投诉程序页 标签 酷刑和不人道待遇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 返回顶部